第十三章 不可乘风(二)-《哈利波特之晨光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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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戏剧中有这样的表演形式,舞台上只有一个人,他所念的台词是他内心的观点或想法,这种被名为“独白”的表现形式经常出现在莎士比亚的作品中。

    这样的独白即无作者,也没有假设的听众,仿佛身处单人牢房里面。

    表面上看这种“单人间”要比和其他人分享狭小的牢笼要舒服得多,但这其实是一种对个人得遗弃,除非犯人改掉一些“旧习惯”,这是监狱里常用的管教方式。

    教养院就是为这种制度准备的,针对的是犯罪或有不良行为的少年。

    成为女性“领袖”的成因是复杂的,家世好、自己长得漂亮是基础,艾米丽的生活习惯是“全世界”都和她一个步调,比尔这样家境清寒的男生对她表白,她会嘲笑他家的经济状况,所以她那个圈子里的“朋友”都必须和她一样。

    偶尔波莫纳可以看到某些个非核心成员脸上苦恼畏惧的表情,但绝大多数人都是绕着艾米丽转的,或者如她们以为的那样“一起玩”。为了达到这个目的,被艾米丽指挥几下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。

    被动得默默接受,是受到严重威胁的人想要生存下去的一种方法。倘若不按照艾米丽说的做,艾米丽就会将不听话的人秘密抖出来当成一个“笑料”,艾米丽很喜欢掌握别人的秘密,埃斯梅拉达的日记本只是其中之一。

    男孩子那边稍微好一点,西弗勒斯有一种如同天赋般,让学生们保持沉默的气质,即使是格兰芬多里也少有男生敢抵抗他,上一个那么干的巴纳比李的下场很多人都记得。

    而阿不思则更看重学生的独立性和责任感,他让学生们自己选择曲调唱歌,也不管和声听起来怎么样,会不会有不和谐的声音存在。

    并不是所有的“恶霸”都会遭到惩罚,在西弗勒斯的眼里,詹姆波特和西里斯布莱克就顺利毕业了。从孩子们升上六年级之后就在不断经历转变,首先是不用遵守9点前必须回休息室的校规,升上七年级所有校规,乃至法规都可以不遵守,只不过下场可能是和贝拉特里克斯作伴。自己犯了错,为什么要别人承担责任呢?哪怕是父亲,也不会代替儿子坐牢的。

    成年了就没有未成年的保护壳,也不该有邓布利多的袒护。当西利斯布莱克坐牢的时候,邓布利多就没有袒护他。

    如果西弗勒斯六年级时被狼人咬死,或者变成了狼人,那么詹姆和西里斯都难逃干系,詹姆波特救下他,其实是为了自己。

    在西方世界,藐视法庭是很重的罪,圣经中的路西法因为骄傲而觉得自己可以代替神,最后成为地狱的魔王。出席法庭不论是作证还是旁听都必须穿正装,哪怕是浑身都是刺青的帮派成员。

    法官当有公正的判决,女孩经常会以为自己已经长大了,只是暂时被困在孩童的身体里,早熟的心智会让她们早早偷用妈妈的口红梳妆打扮,这种小错不需要到法庭接受审判。

    可是姑息这种小错,逐渐变成大错,像项链事件里的让娜那样盗用王后的名义得到钻石项链,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。

    让娜在事后还不觉得自己干了什么不可饶恕的事,甚至还出了书。法国人一向对女孩过于纵容,毕竟法国受到了文艺复兴的熏陶,甚至达芬奇都在法国病逝。好像犯了个小错,求一求情就可以获得宽恕。

    法国大革命自法国人民攻陷巴士底狱开始,虽然里面的情况并非大多数人认为的那样,监狱里关押着贵族塞一张小纸条就可以关押的“犯人”,也和当时的社会风气不无关系。谁要有什么办不成的事,贿赂国王的情妇,让她们在国王的枕头边吹风就行了,多大的案子都可以“摆平”。

    要不然国王花那么多钱,摆那么多派场,搞君权神授干什么呢?路易十四甚至说“朕就是国家”,国家实体在当时并不是黑格尔说的那样是精神性的,而是国王的王冠、权杖和加冕的礼袍。古代中国将私藏龙袍当成很大的罪,甚至庶民连黄色的衣服都不能随便穿,它们被认为可以保护皇帝和国家。

    当人民推翻君权的时候,连神权也一起给推翻了,断头台砍下了那么多脑袋,包括国王路易十六、玛莉安托瓦内特以及杜巴里夫人的,历代国王的坟墓也没能幸免,圣女热纳维耶芙的骸骨也被焚烧后,骨灰丢入了塞纳河中,取而代之的是先贤祠。

    波莫纳曾经花了很多力气劝人们,但她知道没人会听。

    第一,女性在议会里没有代表,乔治安娜知道这些是因为她身边有不少共和派的议员,她们根本不知道议员们在商量什么国家大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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